摘要:加大“放管服”改革,推进贸易便利化,拓宽新业态结算渠道,提升投融资便利化水平;
加大“放管服”改革,推进贸易便利化,拓宽新业态结算渠道,提升投融资便利化水平;
推进“深港通”“债券通”“沪伦通”,取消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额度限制,扩大合格境内有限合伙和投资企业试点规模和范围,放宽外资机构准入限制;
探索建立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
“十三五”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不断深化外汇领域改革,通过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不断提升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同时,以金融市场开放为重点,推进资本项目开放,推动建设开放、有竞争力的外汇市场,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推进贸易便利化 拓宽贸易新业态结算渠道
“当前,促进贸易新业态发展已成为我国加快培育贸易竞争新优势、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表示,与传统贸易相比,贸易新业态多元的市场主体、高频的线上交易模式,对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有着更大的需求。
作为回应,2019年1月,国家外汇管理局率先在粤港澳大湾区、上海市和浙江省开展了首批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同年10月,试点业务范围又扩大至服务贸易项下。截至今年10月末,试点已扩大至19个地区、63家银行及413家企业,涉及业务数19万笔、业务额1202亿美元。
“通过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提高银行真实性审核能力,逐步形成‘主体越诚信、手续越便利’‘银行越合规、审核越自主’的信用约束和政策激励机制,将使银企共得实惠。”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同时,国家外汇管理局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凭线上电子订单、物流等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商、外贸综合服务等提供跨境结算服务,进一步拓宽了贸易新业态结算渠道。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0月末,共有6家银行为5565家小微企业办理247万笔订单,累计收汇3997万美元。以浙江义乌为例,该市新增个人外汇储蓄账户12816户、个人市场采购贸易结汇210.25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7%和41%。
广东、重庆、福建、浙江等地的跨境电商个体户也反映,通过个人外汇储蓄账户办理贸易收汇,收款时间缩短了3至4个工作日,手续费节省1%至2%,资金安全也更有保障。
在推进贸易便利化的同时,国家外汇管理局还在全国推广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改革、推广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试点、实施并扩大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等,一系列举措都取得了良好的市场效果。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0月末,全国共办理11.2万笔资本项目收入结汇便利化支付,金额约229.9亿美元;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累计完成应收账款融资放款金额526.9亿美元,服务企业共计5149家,中小企业占比75%以上,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下一步,外汇局将推出更多外汇便利化业务,更好满足贸易创新发展诉求,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服务国家全面开放新格局。”王春英表示。
金融市场双向开放 深化资本项目改革
“为了进一步推动构建金融双向开放新格局,满足境内市场配置境外资产或者对外投资的合理需求,近期国家外汇管理局启动了新一轮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额度的发放,这是外汇局考虑深化跨境证券投资改革开放的积极举措。”王春英说。
记者梳理,“十三五”期间,国家外汇管理局不断放松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RQFII)汇兑限制,稳步推动QDII常态化额度发放,更好满足境外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需求;扩大上海、北京和深圳三地合格境内有限合伙(QDLP)/投资企业(QDIE)试点规模,稳步扩大QDLP试点区域,进一步推动金融市场互联互通;陆续推出“深港通”“债券通”“沪伦通”等跨境证券投资新机制;扩大债券市场对外开放,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
“金融市场的双向开放,有利于拓宽跨境资本均衡流动的渠道。”王春英表示,近年来境外投资者净增持境内证券稳中有增,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前三季度规模持续保持在1200亿至1300多亿美元的水平;对外证券投资方面,2014年11月以来到今年9月末,港股通“南下”资金累计流出1.3万亿元人民币。
谈及我国外汇市场建设,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人员表示,十三五期间,外汇局配合出台债券通、QFII等项下汇率风险管理政策,服务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同时,丰富外汇市场交易主体,截至今年9月末,47家境外央行类机构、22家境外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和45家人民币购售业务境外参加行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推动外汇市场开放。
为方便境内企业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2016年,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建立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框架:设置可调整参数,方便监管机构控制外债整体风险;取消借用外债事前审批,境内机构可以在宏观审慎框架内自主借用外债;统一中、外资机构外债管理政策,各类市场主体待遇平等。
“政策实施以来,拓展了境内企业在国际资本市场融资空间,引导资金更多投向国家鼓励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大项目,有效助推了实体经济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特别是今年3月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由1上调至1.25后,除政府融资平台和房地产企业以外的境内机构借用外债空间进一步扩大,有利于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更好地利用国际国内多种渠道筹集资金。”
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建立两位一体管理框架
“为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十三五’时期,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总结近年来我国跨境资本流动风险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了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有力地维护了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一方面,以加强宏观审慎为核心改善跨境资本流动管理。建立和完善跨境资本流动监测、预警和响应机制,逆周期、市场化调控外汇市场主体,防止大规模跨境资本流动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以银行、重点企业等系统重要性跨境投融资机构为抓手,丰富针对各类交易主体的全覆盖宏观审慎管理政策工具箱。加强跨境资本流动管理的国际沟通和政策协调。
另一方面,以转变监管方式为核心加强外汇市场微观监管。保持外汇管理政策和执法标准跨周期稳定性、一致性和可预期性。通过行为监管维护外汇市场竞争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通过创新微观审慎监管工具防止外汇市场主体过度的风险承担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秩序。着力打击虚假、欺骗性交易,引导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严厉打击地下钱庄、网络炒汇及跨境赌博等非法金融活动。
在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同时,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国外汇储备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多元分散投资,以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为目标,连续多年保持在3万亿美元以上。截至今年10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280亿美元,较年初上升201亿美元,为提升国内外对我国经济发展信心发挥了“稳定器”和“压舱石”作用。
“下一步,外汇局将改革完善与新发展格局下高水平双向开放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机制,有序推进高水平资本项目开放,提升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加快完善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有效防范化解跨境资本流动风险,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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