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MFSA提醒金融服务消费者,除非他们确定与之进行交易的实体已获得MFSA或其他信誉良好的金融服务监管机构授权提供此类服务,否则不要进行任何金融服务交易。
马耳他《虚拟金融资产法》第62条提出了一个允许实体提供虚拟金融资产服务的过渡期,该过渡期已于2019年10月31日结束。
过渡期结束后,按过渡性规定经营的实体有以下选择:
1)如果这些希望继续提供VFA服务,就必须向马耳他金融服务管理局提交一份意向书,以启动VFA服务许可证的申请程序;或
2)如果它们不想继续提供VFA服务,则必须根据《致虚拟金融资产服务提供者的通知》第3条的规定,向金融管理局提交停止活动通知。
在过渡期届满后,金融服务管理局知悉有一些机构已利用过渡性条文提供虚拟 金融资产服务,但却没有提交意向书以启动虚拟金融资产服务牌照的申请程序,亦没有 提交停止活动通知书。
管理局谨通知马耳他和国外的公众,下列实体既没有得到金融管理局的许可,也没有得到金融管理局的授权,不能提供任何VFA服务或其他金融服务,也没有启动申请VFA服务许可证的程序。
MFSA希望提醒金融服务消费者,除非他们确定与之进行交易的实体已获得MFSA或其他信誉良好的金融服务监管机构授权提供此类服务,否则不要进行任何金融服务交易。
金融条例规定,为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市场的完整性,持牌实体必须遵守严格的法律规定。无牌实体的活动不受监管,使投资者与这些实体的交易存在风险。
可在金融事务管理局的官方网站https://www.mfsa.mt/financial-services-register/,查阅金融事务管理局许可实体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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