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塞浦路斯证券和交易委员会(CySEC)日前发布公告称,在2020年12月14日的会议上,该监管机构根据《2018年另类投资基金法》(Alternative Investment Funds Law of 2018)第133条第(1)款(f)作出决定,撤销First Triton Sub-Fund II的有限人数另类投资基金(AIFLNP)授权。
塞浦路斯证券和交易委员会(CySEC)日前发布公告称,在2020年12月14日的会议上,该监管机构根据《2018年另类投资基金法》(Alternative Investment Funds Law of 2018)第133条第(1)款(f)作出决定,撤销First Triton Sub-Fund II的有限人数另类投资基金(AIFLNP)授权。
CySEC称作出该决定的原因是上述企业已明确放弃该授权。此外,该企业已按照上述法律第132条的规定解散并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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